时间: 2020-07-10 来源: 县纪委县监委
关于3起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不力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现将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原新渥镇常务副镇长陈连民因危房认定工作不到位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7年7月,全县开展住人、非住人危房认定工作,明确由乡镇政府负责初审并上报,但原新渥镇驻村干部、国土所等干部在农房危房认定工作中政策把握不清、审核把关走过场,导致2户不符合申报条件农户获得违规补助,造成不良影响。陈连民作为时任分管领导,未严格监督教育干部履职尽责,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受到诫勉处理。
窈川乡人大主席傅发君因旧村改造宅基地安置工作串投标受到责任追究问题。2018年6月至8月,傅发君担任窈川乡依山下村驻村干部期间,在推进依山下村旧村改造工作中发现农户宅基地投标结果异常,可能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况后,既未及时阻止,也未向领导汇报,而是放任村民串通投标,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193万余元。傅发君作为驻村干部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
双峰乡大皿村支部书记羊步升因集体公款吃喝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上述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弱化、担当精神缺失、履职尽责不到位,对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相关规定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推诿扯皮、消极应对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到勤政有为、实干实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能当“甩手掌柜”,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做到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抓、真管、真担当。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上级部署要求,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问题导向,做细日常监督,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力度,要实行“一案三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国共产党磐安县纪律检查委会